关于无需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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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自营网站或APP销售商品、自行发布信息,以及依托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小程序经营且无独立平台的,不属增值电信业务,无需办证。
根据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法定的有关要求,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》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设立的条件。
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,下列业务形态无需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:
1、企业利用自身网站、APP并以自营方式直接销售自身或其它企业的商品或服务,无其它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入驻该网站、APP实施销售行为的,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,无需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2、企业利用自身网站、APP自行发布信息,并非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信息提供平台服务的,不属于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,无需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3、企业依托微信、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、公众号、视频号、H5网站、线上店铺等形式经营业务,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,无需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来源:广东省通信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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